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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会信报 18年第19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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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监管办法》强调,社会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审计、评估、咨询和法律等服务中违规执业的,由国资监管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,建议给予相应处罚;情节严重的,国有股东三年内不得再委托其开展相关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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